公司公告
臨2020-38-關于監事會完成換屆選舉的公告
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于2020年5月8日召開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公司第八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。同日,公司召開職工大會,民主選舉了第八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;公司召開了第八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選舉監事會主席議案。公司監事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已完成,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組成情況
監事會主席:采連革
非職工代表監事:郭金鵬、張靜
職工代表監事:韓獻會、畢瑞婕
二、部分監事離任情況
第七屆監事會監事張巖先生因換屆選舉,不再擔任公司非職工代表監事,仍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擔任其他職務。
公司對張巖先生在任職期間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!
截至本公告日,張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,不存在應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。
特此公告。
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
監 事 會
2020年5月9日
附件:
第八屆監事會監事簡歷
采連革,男,1967年1月出生,中共黨員,高級經濟師。1984年9月-1988年7月,武漢工業大學學習;1988年7月-1990年10月,河南建材研究設計院工藝設計室職員;1990年10月-2005年7月,歷任河南省冶金建材工業廳發展規劃處、河南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產業政策處、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產業政策處主任科員;2005年7月-2010年11月,歷任河南省建設投資總公司、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副主任、主任;2010年11月-2013年7月,濮陽龍豐紙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;2013年7月至今,在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作,任黨群工作部主任。
截至本公告日,采連革未持有本公司股份,與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,與公司持股5%以上股東、實際控制人之間亦不存在關聯關系,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證券交易所懲戒,亦不存在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》3.2.3 所規定情形,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,其任職資格及選舉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。
郭金鵬,男,1972年3月生,中共黨員,經濟學碩士研究生,正高級會計師。1993年9月至2000年5月,在鄭州市金屬材料總公司任主管會計;2000年5月至2001年6月,在河南大鵬匯東實業有限公司任財務經理;2001年6月至2007年10月,在河南省建設投資總公司工作,歷任管理三部、四部職員、資產管理一部主任助理,先后兼任洛陽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財務副總監、總監,河南省許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;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,在河南省許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任財務總監;2010年4月至今,在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作,任財務部主任,兼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,新鄉中益發電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、河南省許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、河南省戰略新興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董事。
截至本公告日,郭金鵬未持有本公司股份,與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,與公司持股5%以上股東、實際控制人之間亦不存在關聯關系,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證券交易所懲戒,亦不存在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》3.2.3 所規定情形,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,其任職資格及選舉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。
張靜,女,1982年5月出生,中共黨員,理學碩士,工程師,經濟師。2000年9月-2004年6月,南京林業大學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專業學習,獲農學學士學位;2004年9月-2007年6月,南京林業大學森林生態學專業研究生,獲理學碩士學位;2007年7月-2007年10月,河南省建設投資總公司;2007年10月至今,在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作,歷任資產管理三部職員、資產管理三部業務主管、資產管理九部業務主管、企業策劃部業務主管,現任企業策劃部高級業務經理。
截至本公告日,張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,與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,與公司持股5%以上股東、實際控制人之間亦不存在關聯關系,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證券交易所懲戒,亦不存在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》3.2.3 所規定情形,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,其任職資格及選舉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。
韓獻會,男,1966年12月出生,中共黨員,本科學歷,高級工程師。1988年9月至2007年5月在濮陽三強熱電公司(原濮陽市熱電廠)工作,歷任汽機分場技術員、副主任、主任、公司生技科科長、副總工程師、副總經理等職務;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,任洛陽豫能陽光熱電公司工作總工程師;2008年3月至現在,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級業務經理,負責燃料管理工作。
截至本公告日,韓獻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,與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,與公司持股5%以上股東、實際控制人之間亦不存在關聯關系,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證券交易所懲戒,亦不存在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》3.2.3 所規定情形,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,其任職資格及選舉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。
畢瑞婕,女,1977年12月出生,中共黨員,本科學歷,高級政工師。1999年9月至現在一直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,曾負責成本費用核算、證券事務、信息披露、賬務處理及資金管理工作,現負責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。
截至本公告日,畢瑞婕未持有本公司股份,與公司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,與公司持股5%以上股東、實際控制人之間亦不存在關聯關系,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證券交易所懲戒,亦不存在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》3.2.3 所規定情形,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,其任職資格及選舉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。